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开展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员工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者:嵇娟娟发布时间:2020-10-13浏览次数:845

各班级: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从2007年起在公司设立“陶欣伯助学金”,2012年正式更名为“伯藜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础社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员工更上一层楼,鼓励受助员工积极回报社会。为进一步做好公司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员工评选工作,现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晓院学[2015]15号)的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农村户口)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在籍在校员工(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员工)。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首次申请通过后,每年经审核合格的员工可获得连续资助直至毕业(不超过四年)。

 

三、资助名额

20级新生2名;20191名。

 

四、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员工;

(五) 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11.已经获得资助的员工,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五、评选程序

员工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审核→基金会审核确认

1.学院向员工宣讲基金会的宗旨与伯藜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让员工了解伯藜助学金和伯藜学社。(员工在线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填写对伯藜助学金的认识)

2.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向所在学院提交《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提供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明等。员工申请请在1020日前完成,由班长汇总交给学工助理闫畅畅,QQ:995071411

3.学院参照《江苏省员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测评,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开展民主测评打分。按照公式“量化测评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30%”计算综合得分,原则上综合得分高者优先入围,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4.初审通过的员工按附件二的要求在线注册、如实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地址:http://www.tspef.org/?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如有《扶贫手册》、“低保”证明、建档立卡截图等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请尽可能上传)。首次申请者的注册码将由学院在系统中生成后发放给员工。

5.学院登陆系统,在线审阅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填写学院评语。

6.学院评审小组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线上报员工的《申请表》。

7.学工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最终受助名单通过基金会审核后,学院在线打印《申请表》和《老生年度审核表》。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

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