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选】生均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20元
说明1.《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第23条: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说明2.《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员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00〕21号):高等学校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专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系学校专职从事和负责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学校分管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员工工作部(处)从事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院(系)党总支负责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员工政治辅导员等。兼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是指从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党员研究生、高年级老员工中选拔配备的半脱产员工班主任、导师或员工政治辅导员。他们一边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学习,一边从事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专职员工政治辅导员任期一般为4—5年;兼职员工政治辅导员任期一般为2—4年。
【必选】生均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40元
说明:《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第12条:加强网络育人。提升校园新媒体网络平台的服务力、吸引力和粘合度,切实增强易班网、中国老员工在线等网络阵地的示范性、引领性和辐射度,重点建设一批高校思政类公众号,发挥新媒体平台对高校思政工作的促进作用。引导和扶持师生积极创作导向正确、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产品。建设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评价统计。各高校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设立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
编辑:戴红伟
审核:罗荣华 朱萍
终审:陈长伟